形容指法的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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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指法的成语:出入人罪、典章文物、法出一门、法无二门、放在眼里、胡作非为、继承衣钵、禁网疏阔、目无三尺、平民百姓、轻拢慢捻、入境问禁、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、违法乱纪、言出法随、狱货非宝、玉律金科、尽善尽美1、出入人罪【解释】指法庭裁判错误…
典章文物[ diǎn zhāng wén wù ]
解释:指法令、礼乐、制度以及历代遗留下来的有价值的东西。
出处:《明史·文苑传·徐一夔》:“幸而天历间虞集倣六典法,纂《经世大典》,一代典章文物粗备。”
目无三尺[ mù wú sān chǐ ]
解释:不把法制放在眼里。形容违法乱纪,胡作非为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
出处:清·王士祯《居易录续谈》:“光天化日之下,岂容奸孽余党,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。”
言出法随[ yán chū fǎ suí ]
解释:言:这里指法令或命令;法:法律。话一说出口,法律就跟在后面。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,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。
出处:清 林则徐《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》:“言出法随,各宜懔遵毋违。”
入境问禁[ rù jìng wèn jìn ]
解释:境:国境;禁:禁止,指法令或习俗所不欢物事项。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,先要问清楚那里有什么禁令。
出处: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入境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门而问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