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显
- 拼音
- [ fǎ xiǎn ]
- 注音
- [ ㄈㄚˇ ㄒ一ㄢˇ ]
- 简体
- 法显
- 繁体
- 法顯(約337-約422)
- 五笔
- ifc jo ( xq 337- xq 4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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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显词语解释
⒈ 东晋旅行家,高僧。本姓龚,平阳武阳(今山西临汾县境)人。为求佛法,于公元399年西行取经,从长安(今西安)出发,经西域,前后十五年游历天竺、狮子国(今斯里兰卡)、耶婆提国(今印尼爪哇)。然后经南海、东海回国,于412年到青州牢山(今青岛崂山)登陆。是中国经陆路到达印度并由海上回国而留下记载的第一人。所著《佛国记》(又称《法显传》)是研究南亚各国古代史地的重要资料。
法显的字义分解
显
拼音 xiǎn 部首 日 笔画 9显(顯)xiǎn露在外面容易看出来:明显。显著。显学(著名的学说或学派)。表现,露出:显露。显示。显山露水(喻显示自己,引人注目)。旧时称有权势的或有名声地位的:显贵。显赫。显要。敬辞,称先人:显考(已去世的父亲)。显妣(已去世的母亲)。隐笔画数:9;部首:日;笔顺编号:251122431
法
拼音 fǎ 部首 氵 笔画 8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