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宰
- 拼音
- [ xiàn zǎi ]
- 注音
- [ ㄒ一ㄢˋ ㄗㄞˇ ]
- 简体
- 县宰
- 繁体
- 縣宰
- 五笔
- egc pu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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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宰词语解释
⒈ 县令。
县宰引证解释
⒈ 县令。
引《晋书·慕容皝传》:“新昌 人 张衡 执县宰以降。”
唐 杜荀鹤 《再经胡城县》诗:“今来县宰加朱紱,便是生灵血染成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七:“衢州 首县是 西安县 附郭的,那县宰与 王教授 时相往来。”
清 刘大櫆 《张豹林墓志铭》:“先君诣县控诉,而县宰以方救荒发賑,未暇理。”
县宰国语辞典解释
⒈ 职官名。负责管理一县的长官。参见「县令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