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 音
[ wú kě zhēng biàn ]释 义
没有什么可争辨的。表示确实无疑。
出 处
清·陈澧《东塾读书记》卷十六:“太社不立于京都,当安所立。尤无可置辩矣。”
例 句
我们应该用无可争辩的道理说服人,而不是装腔作势,借以吓人。
近义词
反义词
用 法
作谓语、定语;指确实无疑
繁 体
無可爭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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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可争辩成语接龙
- 辩口利舌:指能言善辩,伶牙利嘴。
- 辩才无阂:佛教语。指菩萨为人说法,义理通达,言辞流利,后泛指口才好,能辩论。
- 辩才无碍:碍:滞碍。本是佛教用语,指菩萨为人说法,义理通达,言辞流利,后泛指口才好,能辩论。
- 辩口利辞:指善辩的口才,犀利的言辞。形容能言善辩。
- 边尘不惊:比喻边境安定无战事。
- 砭庸针俗:指救治凡庸鄙陋。砭:刺。古代用石针扎皮肉治病。
- 鞭辟向里:意指深入剖析,使靠近最里层。形容探求透彻,深入精微。
- 鞭擗向里:意指深入剖析,使靠近最里层。形容探求透彻,深入精微。同“鞭辟近里”。
- 鞭辟着里:意指深入剖析,使靠近最里层。形容探求透彻,深入精微。
- 鞭丝帽影:马鞭和帽子。借指出游。
- 鞭不及腹:及:到。原意是鞭子虽长,也不能打马肚子。比喻相隔太远,力量达不到。
- 鞭约近里:犹言鞭辟近里。
- 鞭长不及:指力所不能及。
- 鞭擗进里:意指深入剖析,使靠近最里层。形容探求透彻,深入精微。同“鞭辟近里”。
- 便宜从事:指可斟酌情势,不拘规制条文,不须请示,自行处理。
- 鞭长驾远:指路途遥远。
- 便宜施行:指可斟酌情势,不拘规制条文,不须请示,自行处理。同“便宜从事”。
- 变古乱常:更改或打乱祖宗常法。
- 变动不居:指事物不断变化,没有固定的形态。
- 变古易俗:改变传统的法制和习俗。
- 变风改俗:指改变旧的风气和习俗。
- 变故易常:改变传统的法制和准则。
- 变风易俗:指改变旧的风气和习俗。
- 变躬迁席:移动身体,离开席位。表示谦恭。
无可争辩的意思没有什么可争辨的。表示确实无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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