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被丢弃的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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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被丢弃的成语:白头之叹、弊帷不弃、弁髦法纪、摈欲绝缘、拨弃万事、不可收拾、不弃故旧、不遗葑菲、重新做人、槌仁提义、辞富居贫、摧志屈道、倒戈弃甲、换骨脱胎、毁冠裂裳、见弃于人、弃如敝屣、弃旧怜新、秋扇见捐、秋毫见捐、始乱终弃、碎骨粉尸、痛…
秋扇见捐[ qiū shàn jiàn juān ]
解释:见:被;捐:弃。秋凉以后,扇子就被抛在一边不用了。旧时比喻妇女遭丈夫遗弃。
出处:汉·班婕妤《怨歌行》诗:“裁为合欢扇,团团似月明,出入君怀袖,动摇微风发。常恐秋节至,凉飙夺炎热,弃捐箧笥中,恩情中道绝。”
弃如敝屣[ qì rú bì xǐ ]
解释:敝:破烂的。屣:鞋。像扔破鞋一样扔掉。比喻毫不可惜地扔掉或抛弃。亦作“弃若敝屣”、“去如敝屣”、“如弃敝屣”。
出处:林语堂《谈中西文化》:“所以他们看得出中国诗文的好处,而我们反自己看不见弃如敝屣了。”
碎骨粉尸[ suì gǔ fěn shī ]
解释:比喻把事物彻底打碎、摧毁。
出处:《诗刊》1978年第3期:“八十年前腐朽的中国,用浓黑的幕布迎接了您,哪知道迎来的是这样一位巨人,他将挥起铁拳把旧世界打个碎骨粉尸。”
脱胎换骨[ tuō tāi huàn gǔ ]
解释:原为道教用语。指修道者得道以后,就转凡胎为圣胎,换凡骨为仙骨。现比喻通过教育,思想得到彻底改造。
出处:宋·释惠洪《冷斋夜话》卷一:“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,谓之换骨法;窥入其意而形容之,谓之夺胎法。”
弁髦法纪[ biàn máo fǎ jì ]
解释: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
出处: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:“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”